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关于征集院内部分楼宇名称的启事
时间:2011-06-30 09:44:06   浏览量: 次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关于征集院内部分楼宇名称的启事
楼宇的名称既是医院建筑的重要标识,也是体现一所医院文化底蕴和人文环境的重要载体,更是医院整体形象的外化和展示,对于凝聚人心,激励全院职工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标识管理,
彰显百年老院浓郁的历史文化底蕴。经医院研究决定,公开向全院职工征集院内部分楼宇名称,欢迎广大职工踊跃参与,为我院发展贡献智慧,在医院发展的蓝图上留下精彩一笔。一、征名范围(暂定):
1、新建门诊保健综合楼
2、现病房大楼
3、科研楼
4、实验楼
5、肿瘤中心
6、综合楼
二、征名要求:
1、命名要从总体上反映医院的办院理念,体现我院的优良传统和深厚的文化沉淀,体现建筑文化或地域文化特色。
2、命名时要求具有一定文化内涵,兼顾楼宇的功能性,具有容易识别,不易混淆的特点,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景观和医院的整体特色协调一致。
3、应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对命名的基本理由应作简要说明(200字左右)。
4、命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带有封建的和不健康的文化色彩。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
5、提交命名时,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科室、日期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
6、征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三、征名时间:
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8月30日, 2011年10月底公布征名结果。
四、提交方式:
1、书面提交:请交至医院院报编辑部(高压氧楼二层)。
2、网上提交:请将命名作品发送至qiluhospital@sina.com。
3、联系电话:0531-82169090
联系人:栾秀梅
五、评审方式:
1、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2、由专家组对所有的征集稿进行认真评选,提出推荐名称,通过医院网站和院报向全院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3、由医院院长办公会对征求意见稿的名称进行审议决定。
4、所有采纳的命名,均张榜公布,并注明命名人,给予适当奖励。
2011.06.23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