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学科主任、常务副主任招聘启事
时间:2013-04-23 15:44:39   浏览量: 次
按照医院确定的“学科综合、突出特色、统分结合、一体发展”的青岛院区发展思路和原则,确保学科建设形成合力,特制订以下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岗位的设置
公开招聘岗位具体设置如下:
骨科中心
关节外科,骨肿瘤,创伤骨科,脊柱外科
心血管中心
心血管内科,心脏介入,心脏外科
脑科中心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脑血管介入
微创治疗中心
普通外科,泌尿外科
肿瘤中心
放疗科,化疗科,血液科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
耳科,鼻科,咽喉,甲状腺外科,眼科,口腔科
儿科中心
小儿内科,小儿外科
妇产科中心
妇科,产科
内分泌代谢病中心
重症医学科
急诊科
保健科
胸外科
麻醉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泌尿内科
皮肤科
病理科
检验科
二、招聘条件
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心院区)各专业主任、副主任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专业人才。
2、海内外医院符合山东大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优秀专业人才。
三、具体标准
1、身心健康,海内外应聘的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并具有博士学位。
2、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医改政策,医德高尚,爱岗敬业。
3、能独立完成齐鲁医院(中心院区)目前开展的各项医疗诊断和治疗技术。
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5、热爱教学工作,善于培养人才。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持续创新意识。
四、待遇
1、工资及福利
工资、奖金等福利第一年参照中心院区执行,第二、三年试行成本核算,按齐鲁医院(青岛)新的相关政策执行。
2、住房
学科带头人在青岛院区连续工作五年,独立创建学科,经医院考核委员会考核符合要求,以成本价购买公寓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30平方米),拥有长期使用权。两名学科带头人系双职工的,只提供一套公寓。
3、行政职务
(1)中心院区主任到青岛院区工作仍保留原主任职务并兼任青岛院区主任,统管齐鲁医院本专业学科建设;
(2)中心院区副主任到青岛院区工作仍保留中心院区副主任并兼任青岛院区常务副主任,主持青岛院区学科工作;
(3)聘任的青岛院区学科带头人任中心院区副主任兼青岛院区常务副主任。
4、人事编制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心院区外选定的青岛院区学科主任、常务副主任,符合山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的纳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编制。
五、特别约定
1、鉴于医院学科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切实落实两院区学科一体化发展的原则,现任科主任(年龄57周岁以下)可申请联合本专业一名优秀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经青岛院区学科带头人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两人可轮流到青岛院区创建学科,被联合的人员任青岛院区副主任,每人每年连续在青岛院区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两人创建学科六年并经考核合格者,提供上述住房一套,关于住房使用权管理见青岛院区后续制定的办法。
2、招聘的学科主任、常务副主任配偶及子女符合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条件者,根据青岛院区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工作。
六、招聘程序
1、面向海内外公开学科主任、常务副主任招聘信息。
2、申请人提出报名申请。
3、组织部、人事处初选。
4、青岛院区学科带头人评定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遴选确定。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2013年5月13日
2、申请人填写报名表(请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qlyyzzb@163.com
3、联系人:林亚杰:联系电话:+86-531-82169010
闫 琰:联系电话:+86-531-82169810
附件: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学科主任、常务副主任招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