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14-12-31 11:30:01   浏览量: 次
为保证医院建设和学科的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等文件要求,现拟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共计39名。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1日09:00—2015年1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及人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附件3),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lyyqdrsc@sina.com,收到邮件回执即为成功。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一并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官方网站(www.qiluhospital.com)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官方网站(www.qlyyqd.com)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⑴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第一及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论文提供第一作者)、各类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有海外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档案在人社局毕分办存放的派遣期内无业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
⑵ 初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第一及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论文提供第一作者)、各类获奖证书、有海外经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档案在人社局毕分办存放的派遣期内无业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
在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取得考核资格,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护理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取得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笔试、面试
(1)考核(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初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共进行专业技术知识、英语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2015年3月10日 08:30—10:30 专业基础知识
14:00—16:00 英 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专业基础知识与英语以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初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
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本次面试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核成绩计为应聘人员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级及以上职称护理人员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原始材料,报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资格的,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考核方案、考核成绩、体检考核等信息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官方网站(www.qiluhospital.com)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官方网站(www.qlyyqd.com)上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0532-66850898
监督电话:0532-66850959 66850977
附件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申请表.doc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