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非事业编制护理人员招聘笔试的通知
时间:2016-04-06 20:46:02   浏览量: 次
经过面试,有256名考生可进入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笔试时间:4月7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请考生9:00之前到达笔试地点。
二、 笔试地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图书馆三楼大礼堂。
三、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笔试名单、考生编号及座次详见附件,请考生牢记个人编号,按照座次表就坐。
四、笔试考场纪律
1、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8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依照考生编号顺序入场,以便查对。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对于提供证件不真实者将现场取消笔试资格。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将手机关闭并将包放在前台上,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现考生携带手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字纸、笔记本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签字笔、中性笔等。
4、考生答题一律用蓝或黑色钢笔、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且要携带2B铅笔、橡皮。答案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书写在其它地方,则一律无效。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可举手询问。
6、除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姓名和考生编号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不准将试卷和答题纸带走。
9、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如发现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录取结果将近期公布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网站,敬请关注。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
2016年04月06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