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公职人员申请影像学会诊登记申请

时间:2019-04-09 16:33:46   浏览量: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一)一般为2人以上共同申请

(二)调取病历资料的法定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部门一致)

(五)流程经办人提供资料留存证件复印件填写登记表联系会诊

三、医疗机构影像学会诊按照规定收取会诊费。

四、上述公职人员指依法有会诊患者病历职权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公职人员。

会诊申请表.doc

单位排行 根据10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3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急诊科 10
4 普通外科 9
5 护理部 8
6 医务处 6
7 心血管内科 5
8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4
9 神经外科 4
10 党委组织部 3
11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3
12 团委 3
13 门诊部 3
14 后勤保障处 3
15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3
16 小儿外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