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启用新院徽标志的公告

时间:2021-02-19 14:42:4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彰显医院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理念,更好地体现医院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高医院院徽的辨识度,促进医院文化建设发展,在广泛征求全院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将院徽进行优化完善,经“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向社会各界、全院干部职工予以公告,即日起正式启用新版院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院徽标志

二、新版院徽含义

在保留原院徽核心结构的基础上,对细节部分进行优化完善:

(一)整个标志是一个圆形,圆形象征着圆满、周到、和谐,这是医院造福民众和社会的最终追求。

(二)在圆中是由变形字母Q、L、H组成,它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英文名称“QiLu Hospital”中的“齐鲁”二字的第一个字母Q、L,和“Hospital”的第一个字母H,代表了医院的名字“齐鲁医院”。同时,这三个字母共同组成了一个西式洋楼的形状,它的形状正是医院历史最久的建筑——共合楼的变形。

(三)增加了医院的中文院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英文院名(QILU HOSPIT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增加了建院年代。

(四)整个院徽设计依然沿用医院的标准绿色,象征健康、生命和希望。

三、使用原则及要求

(一)新版院徽正式启用后,原院徽同时停止使用。各党务行政职能部门、临床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规范使用院徽标志,不得自行更改院徽图形、比例、色彩、字体和组合方式等。

(二)请各党务行政职能部门、临床业务科室对分管的各类媒介(网页、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进行检查清理,及时更改新版院徽标志。

(三)印有原院徽的物品、物资(如信笺、信封、纸袋等)、隔离衣、院内标识等,实行过渡期内新旧院徽同时使用、有序逐步更换的办法,避免浪费。

(四)院徽标志作为医院的无形资产,未经医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五)各党务行政职能部门、临床业务科室如需院徽图样请与党委宣传统战部联系。

特此公告。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0年1月25日

单位排行 根据11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党委宣传统战部 17
2 医务处 9
3 学生工作处 8
4 护理部 8
5 心外科 7
6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6
7 医师培训处 5
8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5
9 普通外科 5
10 急诊科 5
11 国际合作交流处 4
12 神经内科 4
13 神经外科 4
14 团委 3
15 院长办公室 3
16 人事处 3
17 门诊部 3
18 妇产科 3
19 血液科 3
20 耳鼻咽喉科 3
21 重症医学科 3
22 手术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