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启用新院徽标志的公告
时间:2021-02-19 14:42:49   浏览量: 次
为进一步彰显医院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理念,更好地体现医院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高医院院徽的辨识度,促进医院文化建设发展,在广泛征求全院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将院徽进行优化完善,经“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向社会各界、全院干部职工予以公告,即日起正式启用新版院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院徽标志
二、新版院徽含义
在保留原院徽核心结构的基础上,对细节部分进行优化完善:
(一)整个标志是一个圆形,圆形象征着圆满、周到、和谐,这是医院造福民众和社会的最终追求。
(二)在圆中是由变形字母Q、L、H组成,它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英文名称“QiLu Hospital”中的“齐鲁”二字的第一个字母Q、L,和“Hospital”的第一个字母H,代表了医院的名字“齐鲁医院”。同时,这三个字母共同组成了一个西式洋楼的形状,它的形状正是医院历史最久的建筑——共合楼的变形。
(三)增加了医院的中文院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英文院名(QILU HOSPIT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增加了建院年代。
(四)整个院徽设计依然沿用医院的标准绿色,象征健康、生命和希望。
三、使用原则及要求
(一)新版院徽正式启用后,原院徽同时停止使用。各党务行政职能部门、临床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规范使用院徽标志,不得自行更改院徽图形、比例、色彩、字体和组合方式等。
(二)请各党务行政职能部门、临床业务科室对分管的各类媒介(网页、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进行检查清理,及时更改新版院徽标志。
(三)印有原院徽的物品、物资(如信笺、信封、纸袋等)、隔离衣、院内标识等,实行过渡期内新旧院徽同时使用、有序逐步更换的办法,避免浪费。
(四)院徽标志作为医院的无形资产,未经医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五)各党务行政职能部门、临床业务科室如需院徽图样请与党委宣传统战部联系。
特此公告。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0年1月25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