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2012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时间:2013-01-15 17:05:53   浏览量: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各级工会干部和支持或参与工会工作并做出优异成绩的会员。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参与和支持医院改革发展,遵纪守法。

2.努力完成医疗、教学和科研等本职工作。

3.热爱和关心工会组织并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受到工会会员的好评。

4.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条 评选办法

本着民主原则,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评选,具体办法由各基层工会自定。

第四条 评选数额

按基层工会会员数4%计算,遇小数只进不舍。工会主席当选不占指标。

第五条 审核表彰

各基层工会于11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院工会。院工会审核后予以表彰。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3114

单位排行 根据10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3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急诊科 10
4 普通外科 9
5 护理部 8
6 医务处 6
7 心血管内科 5
8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4
9 神经外科 4
10 党委组织部 3
11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3
12 团委 3
13 门诊部 3
14 后勤保障处 3
15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3
16 小儿外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