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7-04-11 11:26:53   浏览量: 次
各基层工会:
现将山东大学《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及“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统计表”(附件2),并以总支为单位于2017年4月13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lyygh@163.com。
院工会
关于评选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2016年在岗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关心学校事务,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
2.关心、热爱、支持工会工作,承担各级工会组织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教职工社团工作或活动并发挥重要作用或取得优异成绩;
3.具有较强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能力,积极参与教代会会议、提案等相关工作,积极履行教代会赋予的权利义务;
4.遵纪守法,无违犯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问题;无师德失范;工作中无重大差错和责任事故。
(三)评选程序
1.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填报“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及“山东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统计表”(附件2);
2.报学校工会研究确定。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