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说明
时间:2022-09-09 14:50:53   浏览量: 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建立分级诊疗技术协作关系。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服务内容:
对分级诊疗合作医院转诊来的患者,优先安排门急诊救治、诊疗检查、组织会诊、协调住院等服务。
应分级诊疗合作医院要求并结合实际,提供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处理疑难病症。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到分级诊疗合作医院所在地开展教学查房、学术交流、健康教育、保健咨询等活动。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对分级诊疗合作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优先接收其进修医师。
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按下转程序及时转回。
分级诊疗合作医院服务内容:
医生应熟悉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技术特色等,协助或指导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按照上转程序将患者转诊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时,医院需保证将患者安全转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并向接诊医生说明患者病情,制定交接手续。
合作办医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69718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