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关于进行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与认定的工作通知
时间:2020-10-29 08:40:18   浏览量: 次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关于进行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与认定的工作通知
全院各专业:
根据学校会议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要求与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现组织开展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统称为临床博导)招生资格审核与认定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条件要求可查看:
(一)《齐鲁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与认定的工作方案》
(网页链接:https://www.qlyxgrad.sdu.edu.cn/info/1005/5363.htm)
(二)科研项目与经费条件、学术成果条件(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生审核分为“具有2021年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和“不具有2021年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两个类型。
(一)具有2021年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导师名单请详见附件12)
1. 附件12:具有2021年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2.须提交《2021年统招博导招生在职博士意愿表》(纸质表)。填写是否同意招收2021年在职博士,并且本人签字确认。
(二)不具有2021年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
需提交:
(1)附件3:《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2021年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人员简况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表内填写学术成果及科研成果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含1000字以内的本人临床医疗技术与临床影响力的自评报告)。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2)附件5:《2021年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科研成果、课题证明材料纸质版,所有材料请装入档案袋内。
(a)发表论文全文:标注出作者位次、作者单位、并列作者情况、发表时间、文章类型(论著、综述、Meta分析、Case-Report、Letter等)、论文首页右上角写明影响因子。
(b)课题经费:打印山大财务系统截图或入账单。
(c)获奖证书复印件。
(4)请各位申请人员务必填写提交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需提交。
(三)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申请人员请务必于11月5日(周四)下午5点前提交申请材料至教育处。
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