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2022年9月学位进程答辩及学位授予安排事宜通知
时间:2022-08-25 09:25:13   浏览量: 次
各2022年9月学位进程研究生:
按照学校与齐鲁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整体部署,现将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2022年9月授位进程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要求
第一临床学院答辩及学位授予安排整体要求参照《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9月进程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qlyxgrad.sdu.edu.cn/info/1005/7892.htm)执行。
二、工作要求
请务必下载查看附件1《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2022年9月学位进程答辩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表》,此次答辩在2022年8月29日前完成,请遵守学校和医院疫情防控政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及科室安排选择线上答辩或者线下答辩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答辩全程录屏/录像,由导师和答辩组保存。
三、学术成果
毕业审核以“清样”状态提出毕业申请的博士研究生,请于8月29日前将附件2《清样复核审查表》填好发送至齐鲁医院教育处邮箱qlyyjyc@163.com。
逾期未能正式发表、未能提交正式发表证明材料者,视为学术成果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均无效。再次提出申请时需重新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外审及答辩等流程。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评阅结果导入及评阅书反馈
由学院送审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已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博士学位论文及被学校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将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集中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请予以关注。
(二)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判断及使用
1.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仍需严格按照评阅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学位论文。修改须保留学位论文“评阅版”与“修改痕迹版”,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成后可参与答辩。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仍需根据答辩委员专家意见继续完成“修改痕迹版”终稿论文。全部学位申请流程中导师、答辩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将对照论文“修改痕迹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但符合申诉的,按照管理办法申诉要求处理。
3.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且不符合申诉的,按照管理办法相应处理。
(三)申诉及申诉处理
满足申诉条件的申请人在获得论文评阅结果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诉,填写并提交附件5《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教育处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进行专家审批、增评等工作。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及方式
此次答辩在2022年8月29日之前完成。
请遵守学校和医院疫情防控政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及科室安排选择线上答辩或者线下答辩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
(二)匿名评阅结果未返全或正在申诉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未全部返回,且已收到的评阅结果无异议者或者正在进行申诉者,提交附件4《答辩承诺书》后正常安排答辩。《答辩承诺书》,申请人、导师均签字后于答辩前报送至齐鲁医院教育处,不提交者答辩结果不予认可。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组成执行文件3《博士、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文件5《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在答辩之前需以答辩组为单位到教育处(求真楼一层106房间)登记并审核答辩委员信息;所有研究生答辩之前需到教育处领取纸质版表决票(后期存档使用)。
注:山东大学校内编制教师、山东大学直属医院职工、名下有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备2022年招生资格导师均属于校内教师。
(四)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要求
执行文件4《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文件5《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文件6《山东大学答辩委员会及答辩人须知》等相关规定。
答辩环节形成的材料:
1.《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学生导师签字、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
2.《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学生导师签字);
3.《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导师签字);
4.答辩表决票(答辩前从医院教育处领取,表决票数量和答辩委员会专家人数一致);
5.学位审批书(学术学位)/临床专业学位申请书(专业学位)(导师、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
6.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简况表(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7.毕业审批表(摘录人签字);
8.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须拍照并自行留存答辩者与导师合影、答辩者与答辩委员会合影、答辩者正在答辩的照片,用于后续学位档案归档。
六、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完成答辩后至8月31日之前,学生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形成查重终版论文,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重论文上传”栏目上传,完成导师系统审核通过。系统提交的查重论文须确保是严格按照匿名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后的论文终稿(非“修改痕迹版”)。
查重严格按照文件9《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对存在剽窃或数据作假等严重作假行为的,按照《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山大研字〔2014〕5 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材料报送
请按照附件1《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2022年9月学位进程答辩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表》和附件14《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2022年9月学位进程学位授予材料清单及报送要求》要求于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材料的报送。
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统招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且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可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通知附件自行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不允许打印,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手写(可电子签名)。
八、其他
1.所有学生均需按照预答辩委员会、外审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过程中请保留送匿名评阅论文的原版与包含所有修改痕迹的终稿论文“痕迹版”,同时做好修改记录,作为后续学科评议组和学位分会对答辩后论文终稿审核的重要依据。
2.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获得A(优秀)者人数应为此答辩委员会答辩研究生人数的1/3左右(该答辩委员会仅1位学生答辩的,原则上不出现A优秀结果),否则此答辩委员会决议无效,所有答辩人员需重新答辩。
3.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任何撤出当次答辩(学位)进程的行为视为答辩一次失败。再次提出申请时均需重新进行毕业审核及论文评阅、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程序。
4.答辩及学位申请阶段工作环环相扣,无预留滞后的机动时间,请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因个人原因延误工作程序和材料报送,学位申请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5.本通知相关文件及附件请至学位群内下载压缩包,统招QQ群号:338396609,注意本次学位批次的研究生务必加入相应QQ群,以免遗漏通知。
6.齐鲁医院教育处联系电话:0531-82169036、0531-82169125。
齐鲁医院教育处
2022.8.12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