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15:03:53   浏览量: 次
各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学术和实践成果,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以下简称学术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以下简称实践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奖宗旨
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提升学术核心竞争力,鼓励研究生在所属主学科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者具有重要社会、经济效益的原创性体系化科研成果。
二、评审原则
成果奖遵循“奖励拔尖、鼓励创新、分类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三、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支撑成果申报一项代表性成果奖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术奖和实践奖。
四、申报条件
1.学术奖: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奖: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应实际问题,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具有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种形式。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3.支撑成果应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五、奖励等级和名额分配
1.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评审奖励原则,校级成果奖设置优秀奖,奖励标准为20000元/项。对特别突出的成果,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可评为特等奖,奖励标准30000元/项。临床医学科参照学院历年优秀成果奖获奖人数,按相应比例增设院级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7000元/项,三等奖5000元/项。
2. 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评审奖励原则,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设校级成果奖和院级成果奖。等级及名额分配如下。
①校级优秀成果奖
奖励等级:校级成果奖设置优秀奖,奖励标准为20000元/项。对特别突出的成果,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可评为特等奖,奖励标准30000元/项。
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单位 |
校级推荐名额 |
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 |
6 |
合计 |
6 |
注:此为推荐名额分配,非最终获奖结果。
②院级优秀成果奖
奖励等级:第一临床学院拟评选18项院级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7000元/项,三等奖5000元/项。
院级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培养单位 |
院级成果奖等级 |
评选名额 |
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 |
一等奖 |
6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 |
6 |
|
合计 |
18 |
六、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研究生个人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本人代表性支撑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项目管理”进行申报,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培养单位。
3. 学院推荐及评审:
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第一临床学院组织评审优秀成果,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根据齐鲁医学院分配指标向齐鲁医学院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学术成果共6项(若被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成果奖但未获奖的成果可继续参评院级优秀成果奖)。
院级优秀成果奖评审:第一临床学院组织评审优秀成果,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待校级优秀成果奖公示后,择优确定优秀学术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6项(获得校级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院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齐鲁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评审结果经公示无误后统一上报学校。
七、材料报送
请拟申请的同学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提交下列材料至qlyyjyc@163.com,并系统内导师审核通过;成果及证明材料纸质版请线下交至齐鲁医院求真楼106室。(未发送邮件及提交相关材料的同学不予审核,线下交材料前请先发电子版)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实践成果奖申报表》(本人及导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签名,只发电子版);
(2)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原件;若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此项材料需提交纸质版+PDF电子版。
(3)附件3: 2023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仅发电子版)
八、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3日9:00,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windows自带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浏览器请选用极速模式。
九、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齐鲁医院求真楼106室
联系电话:0531-82169125 李老师
学校通知请参见:
https://www.grad.sdu.edu.cn/content3.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64&wbnewsid=19821
教育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推荐指标分配表 -齐鲁医学院https://www.qiluhospital.com/uploadfile/2023/0421/20230421153016294.xlsx
附件2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
https://www.qiluhospital.com/uploadfile/2023/0421/20230421153241742.pdf
附件3 2023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 新版
https://www.qiluhospital.com/uploadfile/2023/0421/20230421153309612.xls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