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的通知
时间:2024-11-06 16:39:16   浏览量: 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 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范围
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成果
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评选。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出版年份、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影响因子以WOS五年平均为准,分区以WOS查询JCR分区为准。
(三)支撑材料:
申报成果类型为学术学位创新成果和专业学位创新成果,请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发表,2024年10月31日前已排期出刊)。;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创新成果要求为一项成果可以报三个申请人,并且是可以多篇论文围绕一个主题支撑一项成果申报,以增加竞争力。并不是只能一个人或者一篇论文报一个成果,也并不是只能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支撑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篇)
2.所有申报人(含第一申报人、其他完成人等),均必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例如,一篇论文中所有申报人均为作者之一,或所有申报人均有论文做为支撑材料。否则,无支撑材料者不可作为申报人!本条要求不含指导教师。
3.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在学研究生,其他两名完成人必须为在学研究生或2024年刚刚毕业研究生,其他人不可作为申报人参与。
4.指导教师不可作为申报人。
5.申报汇总表中“参评学部”请选择“人文/社科/理学/工学/信息/医学”之一填写,以便于学校组织评审。
6.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名称”请填写学院名称;最后一页“院系推荐意见”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导师、申报人签字)
2.相关支撑材料清单及支撑材料附件,以如下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证明材料附件应包含a.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论文全文;b.WOS检索页面,须体现出五年平均影响因子;d.相关刊物中科院分区查询页;e.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及转化证明等材料); (提交电子版)
3.《2024年山东省研究生创新成果申请汇总表》(附件3或4)。(提交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请各位推荐人如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于2024年11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qlyyjyc@126.com。压缩包命名为“第一临床学院+(学术or专业型)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号+姓名”。纸质版于11月10日当天提交至齐鲁楼北塔3层323室。
教育处
2024年11月6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