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8 10:28:57   浏览量: 次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提升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山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23〕45号)及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决定开展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实践育人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研究生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倡导实践创新精神,促进实现行业产业需求导向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统一。
(二)坚持“应用为先、服务贡献、分类评价、示范带动”的评选导向,引导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未来职业胜任力,营造争当先进良好氛围。
(三)坚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综合评价实践报告和实践成果,严肃认真开展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申报人需为在我校在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已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撰写出高质量专业实践报告,取得较显著专业实践成果。
2.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书》(附件1)、《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相关要求如下:
1)专业实践报告要包括实践目标、实践实施、实践成效、实践收获等方面,临床医学专业的实践报告撰写要求具体参照附件5。
2)专业实践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基于专业实践培养,在校内、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且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
2-专业实践成果应以能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为主,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产生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个方面。
3-专业实践成果若有涉密信息,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文件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3)专业实践成果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专利证书、推广或使用证明书、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著作、论文须为已正式出版或发表,影响因子以WOS五年平均为准,分区以WOS查询文章最优分区为准。)。
3.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公示办法计算后,我院推荐名额为10人。
二、评选程序
申报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需填写《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书》、《专业实践报告》和《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校内外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报送。由教育处组织专家排序后推荐山东大学。
三、工作说明
1.申报人需对所填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审核中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2.获评研究生由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授予“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命名方式
1.《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书》(word版+导师签字扫描版),按照“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申报书”方式进行命名。
2.《专业实践报告》(word版),按照“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专业实践报告名称”方式进行命名。
3.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按照“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不超过3项,整合为一个PDF文件,首页为支撑材料索引页,每个支撑成果要用明显标记标注出申报人信息点(如姓名、单位、位次、获奖等级等)。
4.《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excel版),按照“学号+姓名”方式进行命名。
(二)材料提交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2024年12月2日前,将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相关表格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qlyyjyc@126.com。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2 | 医务处 | 9 |
3 | 学生工作处 | 8 |
4 | 护理部 | 8 |
5 | 心外科 | 7 |
6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6 |
7 | 医师培训处 | 5 |
8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5 |
9 | 普通外科 | 5 |
10 | 急诊科 | 5 |
11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4 |
12 | 神经内科 | 4 |
13 | 神经外科 | 4 |
14 | 团委 | 3 |
15 | 院长办公室 | 3 |
16 | 人事处 | 3 |
17 | 门诊部 | 3 |
18 | 妇产科 | 3 |
19 | 血液科 | 3 |
20 | 耳鼻咽喉科 | 3 |
21 | 重症医学科 | 3 |
22 | 手术室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