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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1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交叉学科及重大导向培育)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1-04-29 15:29:1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好地发挥我校综合性学科的优势,鼓励、引导、组织学科交叉融合,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学校通过的《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启动2011年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的交叉学科培育项目、重大导向培育项目指南征集工作,自由探索项目与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不征集指南,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立项条件
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导,面向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突出我校特色,鼓励文理之间、理工医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的有配套经费的科学研究;鼓励原始创新;鼓励以产品为导向,以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重大项目为目标。
二.关注重点领域
国家优先发展的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能源资源领域及先进制造与生物技术领域;与全民健康息息相关的人口健康领域;以原始创新为目标的基础学科领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交叉研究。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较好的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交叉学科基金指南研究内须跨二个及以上一级学科。
(2)每个项目建议人提交建议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自主创新基金科研专项数(含负责主持的专项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建议人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
(3)项目建议人应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项目履行有可靠时间保证;建议项目核心内容不能与已获得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
(4)2010年征集的项目指南已纳入学术研究部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库中,如无补充新内容,不需重复提交项目建议。
(5)项目指南建议者须仔细阅读《山东大学交叉学科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2),依据办法规定的条件提出项目建议。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交叉学科培育项目与重大导向培育项目不可同时申报,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2009年、2010年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资助的不再受理(含人事处的自主创新基金(人才培养项目))。
2.2011年交叉学科培育项目与重大导向培育项目建议均无需提交查新报告。
3.拟提交项目指南的建议者填写《山东大学交叉学科培育项目建议书》、《山东大学重大导向培育项目建议书》。
4、项目建议书一式4份报送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重点建设办公室(鲁能科技大厦A座2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致zdjsb@sdu.edu.cn
5、截止日期:20011年5月12日
6文件下载:https://www.xsyjb.sdu.edu.cn/website/getNewsDetail.do?newsId=2279联系人:刘全芬,李勇,联系电话:88369528
科研处
2011-4-29

单位排行 根据3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7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护理部 11
4 医务处 9
5 普通外科 9
6 整形美容烧伤科 7
7 器官移植科 5
8 重症医学科 5
9 纪委、监察处 4
10 教育处 4
11 后勤保障处 4
12 健康管理中心 4
13 手术室 4
14 科研处 3
15 保卫处 3
16 消化科 3
17 小儿内科 3
18 血液科 3
19 耳鼻咽喉科 3
20 口腔科 3
21 中医科 3
22 急诊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