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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科研经费自查的通知

时间:2016-01-22 18:29:12 浏览量:

接山东大学通知,按照《关于进一步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我院将对2013年1月1日至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开展项目负责人自查工作。

请涉及的有关职工按照附件“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科研经费自查表.doc”中所列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表格。项目负责人在核对无误后,于2016年1月26日前交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研处办公室备案。逾期不提交者及填写不真实者后果自负。

本次核查包括入账齐鲁医院财务的科研项目及入账山东大学的科研项目,无资项目或在所规定的核查时间范围内无经费支出者可不填写。

单位排行 根据3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7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护理部 11
4 医务处 9
5 普通外科 9
6 整形美容烧伤科 7
7 器官移植科 5
8 重症医学科 5
9 纪委、监察处 4
10 教育处 4
11 后勤保障处 4
12 健康管理中心 4
13 手术室 4
14 科研处 3
15 保卫处 3
16 消化科 3
17 小儿内科 3
18 血液科 3
19 耳鼻咽喉科 3
20 口腔科 3
21 中医科 3
22 急诊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