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通知--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时间:2012-11-20 13:45:44 浏览量: 次
转发医学会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科室:
山东医学科技奖是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授奖一次,主要奖励在推动我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该奖项等同于省卫生厅原“山东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进步奖”。经上级批准,自2007年度起本奖项在成果推广应用奖中设立著作奖,同时在评审时设基层医疗机构专项组,以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学科技工作者积极申报。自2010年起增设护理学组,并增加获奖名额。
为了与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接轨,提高山东医学科技奖的知名度,充分发挥卫生行业奖的重要作用,经省卫生厅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将山东医学科技奖申报时间和评奖时间提前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之前,省卫生厅将在获得山东医学科技奖项目中,择优推荐本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因时间紧,请各单位认真准备,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现将申报2013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按照《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说明》(附件1),严格掌握标准,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做好申报和汇总工作。
二、申报途径
1.省(部)属单位、部队系统、中央驻鲁单位等可审核汇总本单位项目直接向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报送材料;
2.各市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医学会审核汇总并经各市卫生局复核后统一报送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济南市燕东新路6号,山东省医学会,邮编:250014),逾期不予受理。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限期改正;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形式审查者,视为放弃申报。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均可在山东省医学会网站查询并下载。山东省医学会网址:www.shdma.com。
联系人:王添印李国永张林
联系电话:(0531)88591082;传真:(0531)88955906
附件: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7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护理部 | 11 |
4 | 医务处 | 9 |
5 | 普通外科 | 9 |
6 | 整形美容烧伤科 | 7 |
7 | 器官移植科 | 5 |
8 | 重症医学科 | 5 |
9 | 纪委、监察处 | 4 |
10 | 教育处 | 4 |
11 | 后勤保障处 | 4 |
12 | 健康管理中心 | 4 |
13 | 手术室 | 4 |
14 | 科研处 | 3 |
15 | 保卫处 | 3 |
16 | 消化科 | 3 |
17 | 小儿内科 | 3 |
18 | 血液科 | 3 |
19 | 耳鼻咽喉科 | 3 |
20 | 口腔科 | 3 |
21 | 中医科 | 3 |
22 | 急诊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