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成果

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时间:2015-03-13 14:43:21   浏览量:

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科室及相关负责人:

接山东省医学会通知,现开展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申报工作。山东省医学会通知详见网站 https://www.shdma.com/show.aspx?id=1737&cid=65

山东医学科技奖是山东省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授奖一次,主要奖励在推动我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该奖项等同于原省卫生厅“山东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进步奖”。经上级批准,自2007年度起本奖在成果推广应用奖中设立著作奖,同时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专门奖项,以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学科技工作者。自2010年度起增设护理学组,单独分配获奖名额。现将申报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按照《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说明》(附件1),严格掌握标准,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做好申报和汇总工作。山东医学科技奖评审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形式审查相关要求的直接视为资料不合格,不再参加评审会评审。

二、资料报送

由于报奖项目需要公示,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15413日下午5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项目摘要)、评审费(400/项目)送交科研处,材料电子版(申报书、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摘要)发送科研处邮箱qlyykyc@163.com公示内容(附件8)电子版同时发送科研处邮箱

纸质版规格及装订要求:

《山东医学科技奖申报书》与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不得另加封面,要求一份原件(原件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一份复印件。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复印,卷面清楚,大小为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双面印刷,左侧装订,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

“项目摘要(中文)”一式20份,不得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申报单位及日期。

注意事项:

1、论文的检索证明是必须提供的,查新不作为必要条件;

2、应用类成果需提交应用证明,基础研究类成果可不提供应用证明。

3、完成单位情况和申报单位意见模板参考附件9、10.

附件1: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的说明.doc

附件2: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3:成果推广应用奖申报书.doc

附件4:项目摘要.doc

附件5:2015年度山东医学科技奖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6:山东医学科技奖项目应用证明(样本).doc

附件7: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

附件8:公示内容.doc

附件9:完成单位情况表.doc

附件10:申报单位意见模板.doc

科研处

2015-03-13

单位排行根据6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2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0
3 教育处 7
4 门诊部 7
5 普通外科 7
6 团委 5
7 人事处 5
8 医务处 5
9 医师培训处 5
10 后勤保障处 5
11 心血管内科 5
12 骨科 4
13 神经内科 4
14 急诊科 4
15 手术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