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技成果

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3 08:56:39   浏览量:

注意:

1、请于4月10日前发送汇总表至科研处邮箱,推荐登录号和密码于4月10日后发回各申请邮箱!!!

2、2009-2014年已成果登记的,请查询登记号(https://123.232.113.51/xmsb/Login.aspx,使用IE浏览器);未登记的,请尽快于4月17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并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成果登记中评价委员会名单和评价意见为必填项,否则科技厅审核不通过!!!

3、加入山大省奖交流qq群(333103069),以便获取最新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通知!

各科室及相关负责人:

接山东大学和省科技厅通知: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开始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条件
(一)推荐办法
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专家提名推荐和推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1、专家提名推荐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和自然科学奖可以由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同行专家(至少1名院士)共同提名推荐。具备资格的提名专家包括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97386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近十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住鲁二级教授、二级研究员。
每位提名专家每年可推荐一名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或推荐一项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在公示候选项目或候选人选信息时将一并公开提名专家的姓名信息。
2、推荐单位推荐
根据推荐单位推荐质量年度考核办法,在2014年度推荐工作中,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合格率达到90%且获奖率达到全省平均获奖率的推荐单位仍实行不限额推荐;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合格率低于90%或者获奖率低于全省平均获奖率的推荐单位实行限额推荐,具体限额数量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请各推荐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推荐本地区、部门优秀科研项目和人选参加评审。
推荐单位推荐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候选项目,需提供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同行专家的独立推荐意见。推荐专家包括具备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资格的专家以及近五年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项目首位完成人。推荐应用类候选项目的还应提供至少一名依托我省企业单位建设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独立推荐意见。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和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1)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3228日前正式发表。推荐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3228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15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省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前两位获奖人员再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需间隔一年以上。
5、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6、符合上述条件的推荐项目均应为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
二、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请有意申报人于20154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发送科研处邮箱,以便申请系统推荐号和登录口令。410日开始系统填报。
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政务大厅登录,或者从https://123.232.113.51直接登录。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推荐。

我院符合提名专家范围的人员请于410日前从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索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我院申报项目的推荐号和登录口令从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索要。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后,并经山东大学推荐后,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
2、具体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3。请申报项目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和推荐。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推荐工作手册》,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组织材料,并严格按照省奖形式审查要点切实做好自我形式审查。

2、从2015年开始,凡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在山东省科技厅进行成果登记,如未登记则无资格申报。查询见https://123.232.113.51/xmsb/Login.aspx;如未登记,请务必在417日前,按照科研处成果栏通知“转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登记。

3、省奖已采用系统查重功能,往年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和同一年度申报的不同项目成果,其支撑材料(论文、论著、专利、鉴定证书等)一律不能重复使用,请自行严格审查!!!

4、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位完成人)进行申报书的填写,尤其是“项目简介”、“重要科学发现”等关键部分的内容。

5、形式审查需提供完整并正式的书面申报书(含全部附件材料)和书面支撑材料(附件4)一份,涉及完成单位盖章的可以不盖。

6推荐单位填写山东大学。完成单位填写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推荐单位意见一律按照附件5的模板格式填写。公示内容一律按照附件6的模板格式填写

7、“推广应用情况”表中只能填写5家主要应用单位,多于5家可在应用情况概述中进行陈述或再单独提供一个应用情况表格作为附件内容。

8、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中的“完成单位情况表”由申报人按照填写要求进行填写,注意应以完成单位的语气进行填写。

9、凡涉及到山东大学盖章的部分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办理。

10、应用证明(附件7)、党组织同意函(附件8,完成人有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项目需提供)一定要采用样本格式。不同单位的应用证明内容严禁内容雷同或仅作细微改动。

11、经山东大学审查合格并予以推荐申报的项目,将要按照《管理办法》中有关公示的要求进行公示。申报项目中涉及到合作单位和完成人为非山东大学的单位,均由申报人自行联系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公示结果。

12、项目名称不超过30个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名称中一般不得使用**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项目公布名可以不用填写;

13、完成人情况表中,不再书写本项目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

四、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山东大学2014年度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和获奖情况,同意我单位2015年度继续实行不限额推荐。我校将对照申报和推荐基本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凡达不到基本条件的项目不予推荐,以切实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下一年度继续不限额推荐。

五、为省奖申报和评审期间进行快捷的信息发布和交流,成果办公室建立了山大省奖交流qq群(333103069),请每个申报项目务必加入,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该群发布。申请加入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

六、联系方式

我院科研处

82169035

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与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敬馨

联系电话:88369965

邮箱:kjccgk@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413

附件1 2015年度山东省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pdf

附件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word版本.doc

附件3:山东大学奖励申报及推荐工作日程.doc

单位排行根据6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2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0
3 教育处 7
4 门诊部 7
5 普通外科 7
6 团委 5
7 人事处 5
8 医务处 5
9 医师培训处 5
10 后勤保障处 5
11 心血管内科 5
12 骨科 4
13 神经内科 4
14 急诊科 4
15 手术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