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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短期出国/处境学术活动需持因公护照的相关通知

时间:2016-05-06 09:39:06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大学相关规定,我院在职职工出国出境进行短期学术活动(交流访问学者除外),特别是使用科研经费的情况,必须持因公护照,办理因公出访审批程序。因公出访手续较为繁琐,请至少提前2个月与国际处联系办理,以免耽误出访。持因私护照只可作为交流访问学者,或进行旅游、探亲等因私事务。

单位排行根据6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2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0
3 教育处 7
4 门诊部 7
5 普通外科 7
6 团委 5
7 人事处 5
8 医务处 5
9 医师培训处 5
10 后勤保障处 5
11 心血管内科 5
12 骨科 4
13 神经内科 4
14 急诊科 4
15 手术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