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1-08-04 11:24:00   浏览量: 次
尊敬的各位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朋友:
您好!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
1.门诊就医采用身份证一证通全预约实名就诊,实行预约挂号,倡导患者根据预约时间分时段就诊。
2.患者线上或电话预约成功到医院就诊,首先到自助机打印预约签到凭条,打印凭条时间为预约就诊时间前两小时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3.进入院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身份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配合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
4.候诊时,请在候诊区隔位就座,根据叫号系统提示按序进入诊室,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度;诊室内谢绝家属陪同,如病情确需家属陪同,每位患者仅限一名。
5.患者在挂号、缴费、核酸采样、自助打印、取药等排队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6.住院病案打印实行线上预约打印邮寄,请关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微信公众号,按照“就医服务”--“病案邮寄”进行办理。
二、住院患者及陪人
1.住院患者及陪人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入院手续。
2.病区全面禁止探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以免交叉感染。
3.我院全力推进无陪护病房,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1名陪人,要求陪人相对固定,且必须为无发热症状、14天内无新冠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者,陪人办理陪护证后方可在院陪护。
4.陪护人员请勿串病房或聚众交谈,请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三、发热患者
所有发热患者,或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均需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2021年8月3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