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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

时间:2020-08-03 17:02:36   浏览量: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9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2020年行风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时刻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行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对长期以来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展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卫生健康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五部分内容:
一是行动目标。明确了开展专项行动总体目标和行动要求,既要大力宣传广大医务人员无私无畏、勇于担当的抗疫精神的,也要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医与执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是行动范围。明确专项行动涵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是重点任务。明确专项行动的5个重点领域,包括宣传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树立正面典型,营造良好行业形象;严监管、促廉洁,分级分类开展执业行为督导,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各种形式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针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精准施治,严肃打击;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检查,坚决查处诱导医疗、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肃查处医药企业营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违规营销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或人工智能系统分类甄别,及时预警,果断处理,维护医疗机构诊疗秩序。
四是实施步骤。明确专项整治时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总体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12月,共分3个阶段实施,2020年7月是教育与自查阶段,主要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2020年8月-11月是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施治,建立惩戒机制;2020年12月是评估与总结阶段,要开展检查与评估,做好总结与宣传。
五是工作要求。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形成行风建设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注重惩防并进,加大宣传力度,力促行风建设有序开展。

单位排行 根据11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党委宣传统战部 17
2 医务处 9
3 学生工作处 8
4 护理部 8
5 心外科 7
6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6
7 医师培训处 5
8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5
9 普通外科 5
10 急诊科 5
11 国际合作交流处 4
12 神经内科 4
13 神经外科 4
14 团委 3
15 院长办公室 3
16 人事处 3
17 门诊部 3
18 妇产科 3
19 血液科 3
20 耳鼻咽喉科 3
21 重症医学科 3
22 手术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