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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举办“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 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1-12-06 14:59:22   浏览量:

【本站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倡导安全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12月3日下午,由齐鲁医院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保卫处,团委共同举办的“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警示教育活动在医院举行。活动邀请历下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志超、历下交警巾帼服务队负责人史宇明、历下交警千佛山中队教导员王兴书、历下交警巾帼服务队警官杨秋华和沙鑫焱现场指导,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高飞,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葛楠,保卫处处长李超,团委副书记姜小峰等参加活动。活动由李超主持。

活动开始,沙鑫焱以警示教育片、身边交通安全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刻剖析了酒驾、醉驾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切实起到以案为镜、以案说法的警示震慑作用。史宇明介绍了历下区巾帼服务队服务内容并进行了现场互动,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

葛楠在讲话中指出,大家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酒驾、醉驾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是对自己、对家庭、对工作单位的不负责任。他强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并表示医院纪委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加强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曝光,不断提醒全院干部职工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高飞在讲话中对拒绝酒驾、醉驾和安全文明驾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驾驶,是遵守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作为一名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务必谨记于心,笃之于行;二是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驾驶,是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大家一定要提高站位,提高认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把拒绝酒驾、醉驾作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三是拒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驾驶,是维护家庭和睦的客观要求。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权衡利弊,真正做到对自己、对家庭负责。

李超表示,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和守护者。同时,要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别逞一时之勇,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个人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家人负责,切实在全社会树立起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活动现场,姜小峰带领会场人员做了“拒绝酒驾”的集体宣誓。此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共计200余人参加活动。

【作者:万齐越 摄影:章程 来源:团委 责编:李小诗 审核:刘艳】



单位排行 根据12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4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2
3 护理部 11
4 急诊科 9
5 医务处 8
6 神经外科 8
7 人事处 7
8 普通外科 6
9 小儿外科 6
10 心血管内科 6
11 教育处 4
12 科研处 4
13 后勤保障处 4
14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4
15 小儿内科 4
16 神经内科 4
17 重症医学科 4
18 党委组织部 3
19 团委 3
20 门诊部 3
21 医师培训处 3
22 泌尿外科 3
23 老年医学科 3
24 检验医学中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