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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版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时间:2023-12-01 14:55:00   浏览量:

国卫医考委发〔202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根据《医师法》《中医药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我们对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现2024年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军事医学考试大纲》。

以上大纲自2024年启用分别作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依据,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单位排行根据9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党委宣传统战部 16
2 医务处 11
3 学生工作处 11
4 急诊科 10
5 护理部 9
6 医师培训处 9
7 教育处 6
8 团委 5
9 科研处 5
10 门诊部 5
11 后勤保障处 5
12 小儿内科 5
13 小儿外科 4
14 信息网络中心 4
15 妇产科 3
16 神经内科 3
17 肿瘤内科 3
18 老年医学科 3
19 重症医学科 3
20 检验医学中心 3
21 保卫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