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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心理科招聘非事业编制技师的通知

时间:2023-07-27 17:29:11 发布单位: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心理科拟招聘非事业编制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1名,现将招聘条件与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心健康,思想品质优秀,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态度认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安心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心理学专业,有医学背景、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证书者优先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招聘系统(https://hr.qiluhospital.com:8890/zp.html)进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注册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提交后可以登录系统关注状态。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取的学历学位证书(如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或照片,格式要求清晰、完整,以附件形式上传。

请同时将所有报名附件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qlyyrsc@163.com。(命名方式:“应聘岗位-个人姓名”,例:应聘心理科-张XX)

注:1.凡简历中涉及的奖项、荣誉等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2. 应聘者应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3727----810

联系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7号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2   

联系电话:0531-82169157非应聘者勿扰

、资格审查及考试报名结束后,医院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前应聘人员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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