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信息

齐鲁医院机械式停车设备装设超载限制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5-29 08:00:00   浏览量: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齐鲁医院机械式停车设备装设超载限制器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二、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三、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机械式停车设备装设超载限制器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五、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及检验要求,齐鲁医院机械式停车设备需采购超载限制器、并进行安装、调试。

2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每个入口1套,至少7

4安装及质保:项目实施工期为20天,验收后进入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配件免费调试,非人为原因造成不可使用的,投标人应负责更换配件。

5、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安装、调试、装卸、运输、人工、安全、工具等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安装期间停车场停用时间总计不超过24小时。

7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六、技术要求

1、 超载限制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因项目施工后提高设备的安全风险;

2、超载限制器如安装在车库入口外部,检测装置高于地面6厘米以下,不得采取下挖地面安装形式。

3、超载限制器需配触摸屏,触摸屏可显示车辆重量、记录历史检测信息,并通过触摸屏设置该入口的停车重量规格;

4、当进入或欲进入的车辆重量达到停车设备的额定荷载的 95%时,超载限制器发出声光报警并在显示屏上进行文字提示报警内容。当进入或欲进入停车设备的车辆重量达到额定荷载的 100%时,超载检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和文字提示,并反馈给停车设备的控制系统,切断停车设备动力回路,停止停车设备的自动运行

5超载限制器应为成熟产品,并已有实际类似应用案例、投入使用并年检通过(提供相关资料)。

6、交付标准以通过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检通过为准。因未能通过年检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含停车场不能运营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本单位2023-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2023-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事主体,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资格,即具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为履行本合同而应当具备的资质证明,并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保有上述资质、资格。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法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屏盖章),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情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2914:00至05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3830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联系人:杨新龙

联系电话:0531-82169175

邮箱:245353579@qq.com

单位排行根据8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党委宣传统战部 14
2 护理部 12
3 后勤保障处 7
4 医务处 6
5 门诊部 6
6 学生工作处 5
7 人事处 5
8 神经内科 4
9 放射科 4
10 团委 3
11 教育处 3
12 科研处 3
13 保卫处 3
14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3
15 风湿科 3
16 肾内科 3
17 神经外科 3
18 重症医学科 3
19 急诊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