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
时间:2020-01-31 10:41:36   浏览量: 次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您好!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染者、减少院内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关于住院患者的管理
1.请住院患者积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筛查,主动说明14天内有无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2.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门禁或专人管理。
3.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经主管医生同意并签署《劝阻住院期患者外出告知书》,并登记去向、地址等信息。离院期间注重个人防护,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可疑接触史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纳差等症状,主动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关于陪护人员的管理
1.根据医嘱或病情确定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如患者确需陪护,每名患者配1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并减少出入。
2.陪护人员积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筛查,主动说明14天内有无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3.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
4.陪护人员应主动服从病区管理规定,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5.患者在院期间谢绝探视。
三、加强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请保持病房内空气流通;做好手卫生;正确佩戴口罩,口罩用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不要吃未检疫、未熟的食物。
以上事宜请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详细了解并积极配合,未尽事宜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2020年1月29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