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患者就诊应急通告
时间:2020-02-02 10:49:44   浏览量: 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有效防控新冠病毒疫情,保障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春节假期后门诊患者就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院就诊患者,请您主动向门诊工作人员告知以下问题:
1.发病前14天内有无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过来自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二、经省、市医疗保障局同意,自2020年1月28日起,新冠疫情期间在我院定点治疗的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经医生评估后可适当增加取药量。具体如下:
1. 济南市门规患者的慢性病基础用药(不包括辅助药品)根据具体情况可一次性开具1-3个月药量;
2.济南市门统及省直医保患者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慢性病基础用药的取药量;
3.享受特药备案报销的患者可根据审核情况适当增加取药量。
以上延长处方时间的药品在用完前的5天(根据处方用法用量以及开药量计算)才能开具下次处方。
若治疗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请及时到门、急诊就诊。
三、我院实行预约挂号就诊,请您来院就诊前通过微信、网站、支付宝、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再来院就诊;为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控制诊间加号。
四、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请务必携带好个人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原件进入医院门诊、住院区域;即日起暂停临时就诊卡办理业务(急危重症患者可酌情)。
五、以上事宜请您知悉、配合,如有问题请联系门诊部(0531)82166173。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早日康复!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2020年1月31日
单位 | 发布量 | |
1 | 学生工作处 | 13 |
2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1 |
3 | 急诊科 | 10 |
4 | 普通外科 | 9 |
5 | 护理部 | 8 |
6 | 医务处 | 6 |
7 | 心血管内科 | 5 |
8 |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4 |
9 | 神经外科 | 4 |
10 | 党委组织部 | 3 |
11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3 |
12 | 团委 | 3 |
13 | 门诊部 | 3 |
14 | 后勤保障处 | 3 |
15 |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 3 |
16 | 小儿外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