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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10:13:27 浏览量: 1920

全院各部门(科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历下区税务局反馈,我院仍有2806名职工尚未完成。请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同事尽快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或到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

特别提醒: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将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税务部门将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请各位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完成个税汇算清缴,保持良好个人信用。

附:个税APP办理2022个税汇算清缴操作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wP4HNpbFQe63D_3KrluGw

单位排行 根据3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7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护理部 11
4 医务处 9
5 普通外科 9
6 整形美容烧伤科 7
7 器官移植科 5
8 重症医学科 5
9 纪委、监察处 4
10 教育处 4
11 后勤保障处 4
12 健康管理中心 4
13 手术室 4
14 科研处 3
15 保卫处 3
16 消化科 3
17 小儿内科 3
18 血液科 3
19 耳鼻咽喉科 3
20 口腔科 3
21 中医科 3
22 急诊科 3